(2001年1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0次署务会和2002年6月27日信息产业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, 2002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、信息产业部令第17号发布)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管理,保障互联网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,促进我国互联网出版事业健康、有序地发展,根据《出版管理条例》和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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